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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自帮同学查询车辆信息获利 深圳一交警大队协管员被判刑

文章来源:网易

2020年6月2日报道, 陈某中和吴某华两人是高中同学,均为1995年出生,却因为同一件事入狱。

陈某中是深圳市龙华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,而吴某华是一名房产中介,从2018年7月起,陈某中根据吴某华提供的车牌号查询对应的车主信息,从中收取每条3元、5元或8元的好处费。此后,吴某华利用这一信息用于自己推销房产,还将信息加价卖给倒卖车主个人信息的中介牟利。

经审理,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认为,陈某中在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达到137811元。而吴某华在从陈某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时,也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查询车牌信息,并从中收取费用,合计已达68477.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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